尚未成年的少女牛某某本来应朋友相邀去衡阳市溜冰场溜冰玩耍,却由于涉世未深,被一己婚男子胡某“骗”至私家车上与其强行发生了性关系。近期,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的刑事案件。
2015年11月的一天,少女牛某某与朋友相邀一起来到衡阳市溜冰场溜冰玩耍,同时也在溜冰场溜冰的己婚男胡某见牛某某有几分姿色,便主动上前与牛某某搭讪,并相约一起溜冰。在溜冰的过程中,牛某某因摔倒将自己的手机摔坏,胡某还主动将自己的手机借给牛某某使用,并声称要帮助牛某某修理手机,牛某某觉得胡某人还不错,因为与牛某某同来的朋友中也有认识胡某的,便答应了与他们一起到衡阳市的39°酒吧去玩,还相约一起吃宵夜。
吃完宵夜后,时间已来到凌晨1点,胡某准备用自己开来的私家车送牛某某回家,当车行至某大学附近南华社区的一条小巷内时,胡某并没有把车开至牛某某家门口,而是故意将车熄火。胡某熄灭车灯、关闭车锁,借着夜色在车上不顾反抗对牛某某强行“动手动脚”。牛某某见势不妙便想逃跑,但由于车门均被反锁,无法打开车门求救,便苦苦哀求胡某,并一直反抗。最终,胡某不顾牛某某的强烈反抗,强行与牛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保护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强奸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未成年少女,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搭讪和帮助行为,因为很可能自己会因此落入色狼的圈套。社会太复杂、交友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