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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出庭 照样判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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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素娟  发布时间:2016-04-19 15:16:23 打印 字号: | |

    案件回放

    被告开庭时未到场

    今年3月24日,南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被告既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开庭的时候又没有出庭,官司照样打,输赢照样判,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该支持的支持,该驳回的驳回,这是怎么回事呢?

    官司还得从一起民间借贷说起。原告刘某与被告曹某是朋友。2012年,被告曹某向原告借款30 000元,之后,被告又多次找到原告借款,并承诺一并归还所有欠款。2015年1月22日,被告给原告打了一张68000元的借条并承诺2015年春节前归还,逾期按月息3%支付利息。到期后,被告未予归还,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曹某及妻陈某归还借款本金68 000元及利息16 320元(2015年2月19日至11月30日按月息3%计算)及起诉后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至还款日止。被告曹某、陈某未予答辩,在法院开庭审理期间,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在被告缺席的情况,南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认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曹某向原告刘某立据借款68 000元,系有效的民事行为。原告主张该笔借款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原告并未提交二被告系夫妻关系证明,驳回原告刘某对被告陈某的起诉。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15年2月19日至11月30日的利息16 320元,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一张载明:“于2014年阴历年前归还 逾期没还按3%收起利息”的字条,法院以该证据的形式不合法,不予支持,判决利息从2015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日止。

    法官普法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官司中,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缺席,法律权利和义务不能缺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被告没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应当为被告放弃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确认其证据证明力,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并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来源: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