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被执行人旷某与申请执行人南岳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南岳法院,旷某对执行法官说:“法官,我刚才已经把我欠农商银行的68万元全部还清了,现在可以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了吗?我都不能买高铁票出去了。”
原来,2009年2月19日,旷某因承包工程在南岳农商银行(原南岳信用社)贷款550000元,约定2011年2月13日归还,贷款到期后,南岳农商银行多次催收,旷某一直未予归还,故诉至法院,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旷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岳农商银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旷某谈话,旷某却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查封了旷某的房产,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旷某既担心房屋被拍卖,又因出行及消费受限,在双重压力下,被迫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南岳农商银行和解此案,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11月3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后,旷某多方筹集资金归还借款,至今年4月29日下午已全部履行完毕,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