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岳法院执行局法官奔赴西藏拉萨、林芝和湖南湘西成功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案。
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湖南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南岳区某建材经营部购买钢材2000吨,湖南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下欠货款及违约金达420万元一直不付。南岳区某建材经营部诉至法院,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南岳法院执行局收到诉讼保全裁定书后,执行局法官不畏艰难困苦,分两组连夜启程赶赴西藏拉萨、林芝和湖南湘西,他们克服高原反应,不顾旅途劳累,仅用了3天时间,成功冻结了湖南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三地的银行账户,由于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促使该案迅速得以调解,湖南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调解后的第二天即支付货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