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钞施法变成百元钞”本属弥天大谎,却还有人深信不疑,信奉者最终落入圈套,积攒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近日,利用“变钱调包”之术盗窃财物的被告人匡某某,被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5年5月3日,同案人罗某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匡某某利用“变钱调包”的手段盗窃钱财,并专挑中老年人下手。当天上午八时许,罗某某在某超市门口碰到被害人王某某,见王某某年纪偏大警惕性较差,便以寻找草药为由跟王某某搭讪,并将王某某骗到荒山上,被告人匡某某尾随而至。罗某某称自己能够变钱,被告人匡某某在旁配合,拿出一元钱纸币要罗某某变钱,罗某某和匡某某交替掩护,瞬间罗某某佯装变出一百元钱。被害人王某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当天从银行取出的3400元拿出来,罗某某拿出一张红纸和一只白色袜子交给被害人王某某要其将钱包好。因王某某不会包,罗某某就帮其将钱包好,并要求王某某向前方拜三拜,罗某某在其身后“施法”,趁王某某不注意将其3400元调包。罗某某将调包盗窃的钱分给被告人匡某某100元,其余的钱占为己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匡某某与同案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匡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