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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哥们义气作担保 遇损友自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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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明敬  发布时间:2016-06-13 15:42:31 打印 字号: | |
  出于哥们义气在借条上签字担保,怎知“好”哥们因债务缠身而不知所踪,自己被告上法庭后不得不替人连本带息偿还借款。近日,雁峰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2月29日,朱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刘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利息2%,借款期限1年,并请求好友王某作为担保人,王某出于哥们义气,答应了朱某的请求并在借条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承诺对此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要求朱某偿还借款本息,均被朱某以各种理由推拖,最后打电话不接,手机关机连人都找不到。无奈,刘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借款人朱某和担保人王某对该笔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到刘某和王某,王某认为自己不是借款人,只是担保人,不应承担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有关连带保证的法律规定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王某追悔莫及,恨自己不该耍哥们义气草率签字作担保,结果摊上官司还要自掏腰包。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刘某自愿放弃一半利息,王某自愿在2016年6月20日前偿还刘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1.8万元,该案得到顺利调解。

  法官提示:担保非儿戏,不要出于“哥们义气”而轻易为他人做担保,以免惹上“人情官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