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聋哑人出庭参审 真是“无声”胜“有声”
分享到:
作者:何劲松  发布时间:2016-08-15 16:39: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集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被告是聋哑人的离婚案件,原、被告当庭和好如初。

  2016年6月14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集兵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被告颜某是聋哑人。如何让颜某在庭审中表达其真实意思,是摆在法官面前一道难题。被告颜某虽是聋哑人,但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由法定代理人全权代理,也只能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委托代理人,并且委托权限也只能一般诉讼代理,主要还是以颜某本人的意见为准,为了弄清颜某的真实意思,集兵法庭为其请来手语翻译,通过手语翻译法官完全了解了颜某的真实意思,通过做工作,双方当庭和好。被告激动得泪流满面,连连用手语表示“法院好!法官好!”。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