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经“消失”了九年“老赖”胡某某,突然打电话联系了衡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要求归还欠款,并要求法院立即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好让他顺利购得机票。
2006年5月10日,益阳市资阳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曾某某诉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法官调解,两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曾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离婚,且儿子曾某由母亲曾某某抚养成年,父亲胡某某每月负担小孩抚养费500元。
衡山法院接收到资阳法院的委托执行函后,于2007年8月22日向胡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之后的时间,被执行人胡某某始终不见人影。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所在村里进行过两次调查,村委会也两次出具证明,证明被执行人胡某某去向不明且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针对这种刻意赖账的行为,2016年6月22日,衡山法院将胡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9月9日,被执行人胡某某因不能购买飞机票,主动联系衡山法院,并向衡山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转入了那笔拖欠了许久的抚养费。
事后,衡山法院依法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这起拖了九年未决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