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南岳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毛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被南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南岳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6日,被告人毛某因建房急需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于2014年3月14日、8月9日分别进行了两次刷卡取现,透支本金共计49982.1元,之后一直未还款,截至2015年3月19日,结欠利息6203.36元,本息合计56185.46元。该支行多次通过电话、信函、短信等方式催收,皆因被告人毛某知悉后故意不予理睬及私自变更联系电话而导致催收未果,至今仍未归还该透支款。该支行无奈,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信用卡以其先消费后还款的便利已广泛成为当代流行的一种消费支付手段,然先行消费并不等于免费使用,若故意透支逾期不还,更有可能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