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县洪市法庭一天之内成功调处了三件因丈夫猝死而引发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陈某与龙某夫妇,原本夫妻感情很好,婚后生育了二个小孩,妻子长年在外务工,陈某则在家从事货物运输,一家人生活宽裕幸福。然而,好景不长,陈某因文化娱乐活动缺失,加之交友不慎,自2015年迷恋上赌博,并成为“瘾君子”,一时债台高筑,龙某却一直蒙在鼓里,毫无察觉。2016年4月,不到不惑之年的陈某在家中离奇死亡,可谓英年早逝。龙某刚料理完丈夫的丧事,泪痕尚未擦干,就有多人向其追索陈某所借债务,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龙某自然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偿还,三个债权人便同时向洪市法庭提起诉讼,并提供了银行转账凭证及欠条等证据,共涉及金额达130000元之多。法庭受理后,依申请冻结了龙某存款40000元及陈某生前遗留的一台拖拉机。
考虑到三起案件性质相同,洪市法庭决定合并审理,鉴于龙某对债务确实不知情,且尚有二个未成年小孩需要抚养,短时其内难以偿还债务,承办法官一直在权衡如何让三个债权人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至于使龙某背上过重的负担。通过明法释理及耐心做工作,使龙某明白了其有义务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消除了抵触情绪;同时,让三个债权人理解龙某今后生活的艰辛,作出适当让步。最后,各方欣然接受法庭提出的以拖拉机作价18000元,另支付现金52000元,按比例偿还三个债权人共计130000元债务的调解意见。三案的调解结案,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温情与关怀,也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