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执行信息化系统的推进,今年初,衡阳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快速落实了与最高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的对接,灵活执行,努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衡阳中院执行局依托“总对总”查控系统,快速执行了一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雷某等28人申请执行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系列纠纷20案,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使案件无法快速得到执结。办案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以该批案件进行查询,第一次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在各大银行的帐户上均无存款,办案法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之后每周对被执行人帐户进行动态查询,终于在一个月之后,一次性足额将全部案款查控成功,并于次日将该款扣划至法院的执行款专户,正在与银行工作人员办理手续过程中,匆匆而来的被执行人无奈地称,法院办案反应太快速了,该笔款项进帐不到一天还来不及转出就被法院冻结了。
系列案件全部得以执行清结后,申请人雷某等人对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快速、准确的信息成效赞不绝口,对执行法官高效为民的办案作风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