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工作已一年有余,接触到的案件最多的便是离婚纠纷,过往与众多当事人的接触经历,给我留下的印象便是夫妻想要离婚必定是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但这一次的开庭,让我的意识发生了改变。
近日,长乐法庭在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庭审过程非常顺利,双方当事人在前置调解程序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很快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被告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字后,本以为双方已无分歧,可安然离开,怎知,被告突然红了眼眶,原告也跟着哭泣。原、被告的主张在法庭上得到满足后不开心反伤心,这还是我第一次遇到。原来,本案原、被告是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小孩,双方夫妻感情一直挺好,但被告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且已入狱服刑多年。原告身为女子独自抚养两个小孩还需每月给被告寄一定的生活费用,生活压力之大让其苦不堪言,不得已才动了离婚的念头,被告也因明白原告的艰辛对其一直身怀歉意,故对原告的离婚诉请表示同意,并表示关于小孩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听从原告意见,当然,从原告之后提出的调解意见中也可以看出其在尽力为被告的利益作考虑。
一个人终究需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被告的一次失足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幸福,也让家人陷入无尽痛苦。但无论遭遇了什么,只要生命还在,生活就得继续。离开前,本案主审法官劝慰被告不要因为身处监狱且离了婚就对生活失去信心,希望其在监狱里安心接受改造,争取获得减刑早日出狱,这样是对自己负责,也是让家人放心并安心的唯一方式。被告表示自己已真心悔过、认真反思,不会再做不应该干的事,并一再地对原告照看老人及小孩表示了感谢,祝福原告今后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原、被告依依不舍,我们不忍催促其离开,但该离开的终究会离开……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与身边的人相知、相爱实属不易,与爱人并肩站立的每一天都应好好珍惜、用心对待,这样才能避免在不经意间将其变成旧人旧事后空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