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司法确认是一个新鲜的词,都会感到有些陌生。今天审判君就通过一个小案例给各位看官“科普”一下司法确认。
2016年7月一个炎热的早上,衡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上午刚上班就接到了一通来自衡阳县某乡镇的求助电话。原来,有三名群众在该镇一家具厂打工时不慎受伤,现三名受伤民工与雇主方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双方聚集了一些人,准备采取堵门、斗殴等非法手段。情况已经十万火急,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急切向法院发出邀请,希望派遣有经验的同志介入调解。县法院接到电话后,立即由一名院领导带领两名法官,一同前往事发现场。
到场后,法院工作人员立即表明身份,制止了马上就要发生的打架,再邀请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就座。待双方面对面的坐下,喝下一杯茶后,激动的心情也得到了缓解。在仔细听取了双方各自的陈述后,法官们发现双方对于雇佣关系、受伤过程和赔偿数额均无异议,唯一的分歧在于赔偿款项的支付方式。雇主方因资金困难,一时难以拿出全部的赔偿金,要求分批支付;而民工方则认为,如果要调解就马上要拿到钱,不然事后反悔怎么办?就这样,双方一言不和就差点造成严重后果。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法官们心里也有了底。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耐心思想工作和释法说理,特别是双方了解到在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该调解协议便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后。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受伤的三名民工放下了心中的大石。随后,在县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依法予以裁定确认。事后,在法官们的督促下,雇主方也按时兑付了全部70万元赔偿款,及时平息了一场可能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了案结事了人和。
所谓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经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能够依据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较传统的诉讼机制,司法确认具有成本低(不收诉讼费)、效率高(办案周期短)、反响好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