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一庭工作,常接触很多的离婚案中,夫妻反目成仇、婆媳不和的情景。但今天的这个小男孩触及到了我内心深处,夫妻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年幼的孩子。
原告起诉离婚,为了争夺抚养权让年仅10岁的儿子出庭作证。那天被告到庭后,同事把原、被告叫到隔壁的办公室做调解工作。办公室就我剩下和这个小男孩,安静得能听到他的叹息声,我小心翼翼的问他:你同意爸妈离婚吗?他轻声的说:不同意。突然,在隔壁调解的原、被告大声的吵了起来,女方说:我不要小孩,我没有经济能力!男方也接着吼道:孩子我也没办法要,我没有时间!小男孩肯定也听到了,他从原来坐的位置起身慢慢的挪到了门口,耷拉着脑袋侧着耳朵在听父母吵架。我能明白双方说的都是气话,哪有父母不要孩子的理,但是小孩未必会这么想,他肯定心里很不好受。于是,我默默把他拉过来跟他聊聊天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在这个快节奏的年代,在这个东西坏了只愿换新的不愿先去修补的年代,离婚似乎成了轻而易举的行为,似乎已经变得司空见惯。离婚也许会使心累的双方得到解脱,但有一个人他却永远得不到解脱,这个人就是孩子,夕日里家中的小太阳,他会永远深隐在离婚的痛苦中,直至其一生。当然,并不是说父母为了孩子要拴住不幸福的婚姻,同样,生活在一个没有感情的家庭,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伤害。某种意义上来说,离异家庭长大的孩子缺乏安全感和更多的爱。
所以,婚姻是大事,是承诺,是契约,是责任。生活肯定会有很多坎坷和磨难,之前就应该想到会经历这些考验,既然决定步入围城,准备好了要承担,均应信守当初的誓言,并应城信履行这份契约,尽最大的可能,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