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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等车遭遇横祸 交通肇事赔34万领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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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7-02-22 15:09:13 打印 字号: | |
  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因操作不当,撞向坐在马路边等车的老妪。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6年4月25日6时许,被告人陈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从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村2组往耒阳市红卫三工区方向行驶,途径三工区下坡转弯处,因操作失控,将坐在一商店门前候车的杨某、李某撞伤。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陈某拨打电话报警,又与他人一起将被害人杨某的伤处简单包扎,接着电话联系其妻子周某开面包车将被害人杨某送到常宁市中医院抢救,后又转入衡阳市南华附一医院抢救。经衡阳市南华附一医院诊断,被害人杨某入院前已经死亡。经鉴定:死者杨某系创伤性休克死亡;三轮摩托车前轮与行人有接触痕迹。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李某无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杨某的近亲属经济损失34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后当场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抢救被害人并主动报警,后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3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