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不满妻子点火烧家具 获谅解丈夫领缓刑
分享到:
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7-02-24 10:31:22 打印 字号: | |
  夫妻因琐事争吵原本是很常见的事,但本案中的男子却因此放火。近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看守所羁押了几个月的陈某接到判决书时,泪流满面地说“家和万事兴啊!”

  2016年9月9日,被告人陈某因生活琐事与其妻子罗某发生争吵。被告人陈某为报复罗某,将自家旧衣服及旧家具堆放于客厅内并用打火机点燃。后外出寻找罗某。房间内其他物品被引燃,引发大火,后被耒阳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员现场扑灭。

  案发后,罗某为维护家庭和睦,对被告人陈某因吵架后赌气放火,烧毁了几件旧家具,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表示谅解。

  被告人陈某放火行为未对邻居房屋造成任何损失,且邻居与被告人陈某系族人,故邻居陈甲对被告人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家庭琐事迁怒于妻子,为报复妻子在自家故意放火,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其行为构成了放火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在自家放火,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其妻子及邻居对其行为均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事实及悔罪表现,参考耒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耒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