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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遏制家暴 助力家事审判
雁峰法院已对6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当事人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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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燕  发布时间:2017-03-07 15:48:13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上午,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家暴离婚纠纷案,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家暴。

  今年2月6日,出生于1977年的黄女士起诉到法院,称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请求与其丈夫李某离婚。开庭当天,黄女士称丈夫李某经常对其进行殴打,谩骂、威胁自己及其家属,并向法院书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当日法院受理了该份申请。

  法庭上,黄女士陈述刚结婚那两年夫妻俩关系还很好,但后来因为丈夫沾染上毒品,她每次好言相劝都遭丈夫一顿毒打,讲到伤心处的黄女士情不自禁低声哭泣。她说,三年前的一个晚上,因为没拿钱给丈夫花,李某朝他怒吼,并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就向她砸去,嘴里还喊着:“今天晚上就把你打死。”身上至今还留有当时被打的伤疤。黄女士忍无可忍,连夜离家回了娘家。后李某又经常到她娘家骚扰她,经常对她的父母破口大骂,并扬言早晚要打死她。为了不让自己的家人也跟着生活在惊恐之中,黄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法官的劝说和教育下,李某坦承黄女士说的是事实,并在法庭上念了自己写的保证书,承认打老婆不对,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

  雁峰法院在开庭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案后,当庭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黄某实施包括殴打、威胁、辱骂等行为在内的家庭暴力,以及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黄某及其黄某的近亲属。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去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雁峰法院已对6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当事人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预防和惩戒了家庭暴力。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