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6日,陆川法院退休干部傅明生在其住所一楼遭歹徒龙建才持刀杀害。2月17日,沭阳县法院副院长周龙被犯罪嫌疑人胡小干暴力袭击,身负重伤。这是继北京法官马彩云被枪击后今年发生的两起法官遇袭事件,着实让人心情沉重。然而,在严厉谴责行凶者的同时,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或许是袭击法官背后所显露出的社会和制度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都处于“人治”的社会管理体制之下,政府、国家的决策绝大多数都由统治者个人决定,君权神授,统治者的权力不受制度的约束。一旦决策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人民首先归责的就是作出决策的人。在我国逐步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这种被“人治”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广大民众还未适应法治社会下的社会管理模式。法治下的决策依据由法律规定而产生,并不因决策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民众还是习惯性地将责任归咎于决策者,这就让无时不在决策的法官成为了社会矛盾的最终指向者。本来产生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会因为司法的介入而转移至法官身上,何其无辜。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民众在处事原则和行为习惯上更侧重于讲人情、讲动机,而忽视客观事物背后的规则和逻辑。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自己熟悉的人所提出的建议和作出的决定,或者说人们更关注提出意见和作出决策的人是谁,而非这个意见和决策本身所体现的价值和逻辑。“重人情轻规则、重动机轻逻辑”的行为习惯及相处模式下,当事人更容易将注意力集中于作出裁判的法官而非判决书背后所体现的法律逻辑和法律规则。法官遇袭事件发生后,不时有网友评论涉事法官肯定存在枉法裁判、贪污腐败行为,就正好印证了这一点。这些网友的思维出发点就是动机,而非袭击事件本身的是非对错,即是否可以不经法定程序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法官遇袭的背后深刻反映出了我国民众对法治核心理念的陌生与排斥,法律是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并且可以说是最公正、最经济的途径,对法律的排斥其实就是对公正和效率的排斥。从这个方面讲,我国的普法工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树立讲规则讲逻辑的思维习惯,提高民众对法治模式的准确认识还得从小来抓,从观念上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