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法院系统具有独立地位的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工作是审判的辅助环节和基础环节,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法官工作和案件审理的质效。但客观现实中,书记员队伍还存在诸多问题,笔者侧重于书记员个体层面,就书记员如何更好的履职尽责提出了一些浅显的看法。
一、正确理解书记员的职责权限
从含义上来看,书记员,顾名思义即书(写)、记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书记员指依法在我国各级法院中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办理有关审判的其它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
从职责上讲,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是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是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是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是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具体表现为以下内容:
(一)记录工作。记录工作就是对案件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
(二)诉讼工作。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立案庭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书记员的准备及庭审工作。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同时,上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要依法办好审查、接受手续。四是执行工作。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书记员要具体办理有关执行的各种法律手续并协助执行官做好执行工作。五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应当进行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材料都应随时整理。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将所有诉讼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三)其他工作。在实践当中,书记员应当办理的有关审判的其他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书、材料的收发工作;二是司法统计工作;三是法律文书的打印、校对工作;四是信访接待工作;五是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六是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案件事实工作;七是有关领导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客观剖析书记员素质差距
面对新形势下书记员的岗位要求,因保障、个体等因素影响,客观地讲,书记员个体素质还存在诸多差距,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入职动机各异,管理难度大。从职业动机角度来看,不可否认,大部分书记员抱着终生事业的态度来对待,但也不可否认队伍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一是职场过渡。这部分群体多系刚从学校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在未正式进入机关单位前,抱着先就业的心态跨进书记员门槛,积累经验,一边努力复习,准备应考,抓住机会频繁参加各类招录考试,直至被录用后便离开。二是怀才不遇。工作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全面,但参加司法考试、其他公务员考试屡遭失败,萌生 “大材小用”心态,对待工作倦怠。 三是得过且过。此类人员自身能力不高,在处理日常工作时,经验不足,能力素质较差,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受社会风气影响,出现“得过且过”思想。四是等待观望。客观上讲,书记员经济待遇不高,一些书记员认为职业无法让其感受到“体面”和“尊荣”,因而持观望态度,等待更好选择机会。
(二)职业定位偏差,专业化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责不清。书记员在具体工作定位上主要是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很多书记员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工作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庭院经常指派书记员从事一些事务性(打杂性)工作,造成书记员专业化水准不高。二是管理偏软。因受地域、环境、个体素质等问题的影响,对队伍中犯小错误但还具有一定能力的书记员,只要其能“改过”多半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这种“软”管反而导致队伍管理难度加大。三是缺乏激励。由于受经费保障等问题的影响,法院成绩优异的书记员难以进行表彰奖励,忽视了对书记员的关心和激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机制保障失位,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马太效应”凸显。“马太效应”是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实际管理中由于多元招聘、素质良莠不齐等原因,形成少数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书记员期盼通过岗位平台谋求更理想职位,因而积极向上,肯于承担艰辛繁重的工作任务;个别年龄偏大、岗位空间提升无望的书记员满足于收发文件、接听电话等最基本的工作,缺乏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技能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队伍素质两极分化现象。二是“二八效应”凸显。“二八效应”即帕克托定律,指在任何一组事物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从法院实际来看,确实存在一部分人发挥重要作用,别有一半以上的处于“不冒尖”、“不突出”的情况。三是“破窗效应”凸显。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损坏的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书记员队伍管理亦是如此,因觉得书记员职业发展、工资薪酬偏低,所以对其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偏松、软,出现个别书记员得过且过的不良风气,进而影响了其他书记员情绪。
三、理性思考书记员如何高效工作
笔者认为,围绕书记员应具备的素质以及评价标准,应从“三大方向十大内容”入手,高效、务实、创新的开展各项工作。
(一)找准定位,在单位要有位置。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树立目标,积极进取。一是认清形势,确立“准备型”状态。选择书记员的初衷是什么?希望从这份工作中获得的收益是什么?未来的职业规划是什么?书记员首先应当思考这些问题。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书记员将会越来越规范;在珠晖区人民法院,只要连续三年工作绩效评为优秀、连续三年技能等级评为一级,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就能选聘为法官助理。所以,每一份辛勤的付出都会有回报,书记员应当对自身的需求和状态有着清晰明了的认识,才能找到工作和生活的目标。二是转变观念,牢固“主人翁”意识。虽然书记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法官开展工作,但书记员自身的一举一动、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法院事业的整体发展。要强化身份意识,合理规划职业目标。要强化实干精神,切实丰富职业体验,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前行,从内心深处滋养对书记员职业的热爱。 三是提升素养,构建“学习型”自我。俗语说“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实”。在知识生产和更新速度飞速发展的当下,唯有构建“学习型”自我,注重强化自身知识储备,才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的需要,让自己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要强化学习能力,创新学习方法,要保持坚持不懈的学习精神,避免“三天打渔两天晒网”。
(二)勇于担当,在岗位上有威信。把本职工作做好,不“赋闲”、不“失位”,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一是尽职尽责尽心。所谓尽职,就是尽自己所能去做好本职工作。所谓尽责,就是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勇于承担责任。所谓尽心,就是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情全身心投入地去做。书记员作为法院工作人员,虽然不直接审判案件,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的效率。因此,书记员不仅要具备高度责任感,并且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行事。二是不卑不亢。在法院工作将与社会上不同类型的人进行接触,虽然人的社会地位有所区别,但人格尊严平等,千万富翁、社会名流与布衣百姓在法律面前应享受同等的待遇,书记员应一视同仁,始终保持平和心态,切不可因当事人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左右自己的司法态度。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坚决予以拒绝,对于不按章办事的人坚决依法处理,做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三是公私分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用了一连串“公”字谈作风建设问题,即“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为书记员,不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处理个人私事,也不能泄露与案件有关的内容信息,更不应与案件有关系的人进行私人关往。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书记员就应该全情投入重要的审判辅助工作中。在工作之外,书记员的一言一行不能涉及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内容。做到公私分明、内外有别。四是协同配合。在工作中要学会聆听、做好工作记录,随时汇报工作进展,良好的沟通也是顺利完成工作的关键。除了接受法官的工作安排并及时完成外,还应当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变成法官的第二双眼睛、第二双耳朵、第二个大脑,主动发现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或者已经发生但却未被重视的问题,在遵循先例或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将问题逐一解决,以保证法官不被事务性工作所困扰,能够专心地进行核心的审判工作。
(三)找准方法,工作上要有成效。既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又找准载体,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师徒同心,其利断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传帮带,每一位书记员都是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书记员们要积极、诚恳地向前辈请教,彼此之间更是要互相信任、互相认同,建立一个良好的工作伙伴关系。二是要有团队意识,工作中精诚合作。工作的好坏往往影响着生活,如何才能构筑一个理想的工作环境呢?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时间和精力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团队中的其他同事需要帮忙和协助时及时地伸出双手。只有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我们才能为自己构筑一个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才能在珠晖区人民法院这个大集体里感受到力量与美好。三是掌握工作技巧,提高业务技能。首先大家要熟读本门功法。法院的武功秘籍就是各部门的诉讼法和实体法。诉讼法主要涉及程序问题,实体法主要涉及案件的裁判问题。书记员的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想胜任他,就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程序法的学习。它能引导我们要做什么,怎么做。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自觉学习程序法,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熟悉它、掌握它,并通过学习和审判实践相结合,加强理解,熟练运用。其次就是要练就十指神功。所谓十指神功就是文字录入水平。只有对文字形成大脑的条件反射,才能够流畅地记录庭审和合议的过程。
总之,书记员要抓好人生定位,提升思想认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一个优秀的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