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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拒执遭拘留,认错赔款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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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倩  发布时间:2017-08-11 16:02:58 打印 字号: | |
  日前,被南岳法院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衡山县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终于慑于法律的威严,低头认错,并履行了赔款义务。

  8月4日,南岳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在协调中击打申请执行人的被执行人衡山县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实施司法拘留后。李某在拘留所经过认真反省,认识到自己言行不当,行为过激,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又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通知家人筹钱,一次性支付了案件全部赔偿款。该案终于得以执结,法院决定对李某提前解除拘留。
来源: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