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衡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由省高院召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部署动员视频会议。会议后,该院立即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
就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衡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方沟通、调处,顺利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几十名农民工兄弟顺利的拿到了自己工资。
刘某某等几十名农民工系怀邵衡铁路第八标段的施工人员。在按合同施工完毕,验收通过并与工程总承包人中交二公局结算后,刘某某等人便向工程分包人山东某路桥公司请求支付报酬。在索要报酬的过程中,总承包人中交二公局以刘某某等人系与山东某路桥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报酬,而山东某路桥公司的工程负责人张某某却一直避而不见,导致刘某某等人无法拿到属于自己的报酬,造成几十名农民工滞留在怀邵衡铁路第八标段的施工现场,无法回家过年的局面。无奈之下,刘某某等农民工们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拿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衡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一方面与怀邵衡铁路总承包人中交二公局联系,希望该公司能够优先支付该笔农民工工资;一方面与山东某路桥公司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其督促张某某应诉。同时,该院积极组织几方当事人当面调解,希望能够把矛盾化解在法庭外。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陈述利害,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山东某路桥公司支付刘某某等农民工报酬350 000元。至此,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兄弟们也能够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