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没想到你们这么热心,没想到他改变的这么快,我申请撤回起诉”,原告李某握住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2月22日上午,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在春节首个工作日劝和一对闹离婚的夫妻。
2月6日,家住广州的李某赶到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起诉离婚。从起诉状中了解,原告李某系广东人,被告董系衡东人,两人因工作原因相识相恋,于2007年在广东省一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原告认为被告脾气暴躁,结婚之后有过多次施暴行为,在2018年1月31日又因家庭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两个小孩由自己抚养,被告出抚养费,同时请求对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台小型轿车进行分割。
在看过起诉状之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已经结婚十多年了,又生有两小孩,离婚原因仅是家暴,且其提及的三次家暴,时间间隔均在几年之上,最近一次在1月31日,这很可能是原告一时冲动,于是劝说原告慎重考虑。在原告坚持要立案之下,承办法官决定年前先与被告进行沟通,询问意见。在与被告取得联系后,被告承认自己因意气用事对妻子有过过激行为,但自己不同意离婚,自己会改正的。于是承办法官告诫被告,春节在即,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获得妻子认可,过个和谐美满的春节。同时承办法官也将意见反馈给了原告,再次劝其婚姻不易,切勿意气用事,要慎重考虑。
因年前董某与李某进行了有效沟通,夫妻感情隔阂已经消除,故在春节首个工作日一同到法庭申请撤回起诉,并对承办法官的热心劝和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