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辛苦劳作一年的农民工来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去年的12月12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某等24人申请强制执行衡阳县某工厂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衡阳县某工厂及其实际经营人刘某某、林某某、万某某需要向李某某等24人支付劳动报酬近108 418元。由于受理此案时已经临近年关岁末,为了在年前让农民工兄弟能够顺利拿到自己的工资,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至工商、税务、银行及被执行对象所在地进行查询、调查。同时,接连对几名被执行对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几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向法院和李某某等人承诺全力筹集资金,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提供担保。
尽管执行法官已经加快脚步,但想让24名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自己的工资,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为了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能够带着自己一年的收获,度过一个丰收、喜庆的春节。衡阳县人民法院经过研究决定,抽调部分执行救助资金,按50%的比例,先行垫付24名农民工的工资,让农民工们安心回家过年,待执行到位后,再发放剩余的工资,同时补全执行救助资金。
2月13日,就在春节前两天,李某某等24名农民工从衡阳县人民法院顺利的拿到了一半的工资。虽然要等到过完年,他们才能收到另外一半的工资,但今年的春节他们想必能够过得安心、踏实。
据了解,衡阳县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衡阳县经济飞速发展,涉民生案件随之增加,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不在少数。面对农民工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院秉承“力度更大一点、速度更快一点、方法更活一点、保障更强一点”的执行原则,自2015年以来,执结恶意欠薪案件近50件,为农民工们追讨恶意欠薪近300余万元,执行标的发放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