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明创建 > 法苑风采
“功成不必在我”——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分享到:
作者:陈素宝  发布时间:2018-03-12 10:18:24 打印 字号: | |
  司法为民是中国现代司法理念中最系统、最全面并最具有时代特色的理念,具体就是要求法官运用现行法律真正实现包括弱者在内的法律主体的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让司法服务于社会的现实生活和人民大众的实际。

  有学者评价:法官如果不坚持司法为民,即使职业技能再高超,也只会是一个机械办案的“技术官僚”而已。因此,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具体行动上,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如何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是摆在法院人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以笔者所了解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为缩影,近几年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为民的举措和成效可见一斑。

  夯实基础,提升司法工作效能。2017年8月,该院新审判法庭正式投入使用,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便民服务一体机、网上立案平台等一系列信息化设施的运用,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提升了审判执行效能。开辟办案“绿色通道”,对涉特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判和执行,年均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余万元,年均发放执行救助金10万余元。

  巡回办案,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进一步使审判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该院坚持把巡回办案作为常规办案模式。对涉农、相邻纠纷、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案件,重点推行法官下乡村巡回审理。结合旅游区审判工作实际,该院还成立了专门的旅游速裁法庭,巡回审理各类涉旅游纠纷。此外,该院着力推进“法律六进”“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迫切的法律知识需求。

  司法公开,推进阳光便民司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司法公开“两个100%”:一是除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庭审、执行100%公开进行;二是除法定不公开的文书外,裁判文书100%上网公开。新审判法庭正式启用以来,该院所有庭审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通过互联网开展庭审直播4次。

  强化评查,倒逼案件质量提高。从案件评查入手,树立办案精品化导向,形成了倒逼法官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和公正意识,提高审判能力和办案质量。对审执结案件,全方位、多角度对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评分,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业务庭进行逐一逐项整改,案件的评查结果作为业务庭年终评先评优的资格条件,并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推进司法为民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所有的法院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越走越坚定,越走越铿锵!
来源: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