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乔某某给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送来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向该庭依法办案、执法为民致敬。
申请执行人乔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素有生意往来,2012年至2013年期间,乔某某陆续向李某某发送杨木混级板和杨木树皮,但李某某仅付了部分货款,乔某某多次催讨余款,李某某拒不支付,乔某某遂诉至法院。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某支付乔某某货款57000余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乔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黄土铺法庭刘法官到当地进行走访调查,找到李某某的亲戚,请他们转告李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后,李某某仍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刘法官遂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因申请执行人乔某某系外地人,刘法官还定期打电话告知乔某某执行进展情况。2018年4月,身处外地的李某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征信受限,委托其姐姐来到黄土铺法庭,偿还了拖欠四年多的货款,刘法官当即通知乔某某领取执行款项事宜,同时依法解除了对李某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到位,既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有利于保障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