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归阳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办案周期仅十四天。
被告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倒车时,将原告陈某撞倒,原告伤后住院治疗18天,其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事故发生后,经祁东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无责任。原告伤后,被告唐某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就不再赔偿,在当地司法所主持调解下,当事人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诉诸法院,要求被告唐某和祁东某保险公司赔偿18940元。
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人了解到被告唐某驾驶的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且原告的诉请标的金额不大,在与双方当事人释明原告诉请项目的赔偿标准后,承办法官分别找到各方当事人,为双方厘清关系、分析利弊,找准利益平衡,从情理方面发力,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祁东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陈某15660元,被告唐某赔偿原告陈某2000元,纠纷就此了结。
事后,原、被告各方对归阳法庭公正高效办案纷纷点赞。据悉,2018年以来,祁东法院积极响应和落实上级法院关于“2018年为衡阳法院审判效率年”专项活动,改变司法作风,2018年1—4月,祁东法院结案率在全市排名第一,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