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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扬雁城” 农民工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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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晨光  发布时间:2018-05-17 16:39:34 打印 字号: | |
  “刘法官,我愿意拿钱,愿意拿钱,只要能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去掉,把那刺耳的失信彩铃去掉,我马上拿钱”。5月15日,两名被执行人匆匆忙忙的来到衡阳县法院执行局,要求马上支付执行款项,并请求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去除,撤销失信彩铃。这一切都要从5月7日那一天说起。

  2018年5月7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方式,向社会公布43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彩铃强制改为失信彩铃,督促相关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一时间各大媒体、广大群众纷纷转发,信息迅速扩散,群众纷纷点赞。

  陈某和刘某因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需分别向为两人提供劳务的农民工邹某支付赔偿款13 447元。但陈某与刘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支付赔偿款,且采取避不见面的方式躲避执行。衡阳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两人躲避执行的事实后,依法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将其手机彩铃改为失信彩铃,并将其基本信息推送至衡阳市中院,由市中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名单公布后不久,陈某与刘某便通过各种途径得知自己已经“名扬雁城”了,还晓得无论谁打自己的电话都会听到一阵自己已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介绍。这下陈某与刘某慌了,两人可以不在乎罚款拘留、不在乎各种制裁,反正法院找不到自己,也没有能力进行高消费。但看到亲戚朋友嫌弃的眼神,周围人刻意的疏远,陈某与刘某就受不了了。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目前,邹某已经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该案承办人、衡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志波介绍称,过去,有部分“老赖”对于自己的失信行为满不在乎,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失信责任更多的体现在司法层面,如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等等,往往不能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社会道德压力,不能在心理层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造成心理压力。此次,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为“老赖”量身打造手机彩铃,突出的就是社会道德压力,从心理层面对“老赖”行为进行打击。
来源:衡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