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开始!”随着现场指挥长谢国初的一声号令,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赶赴衡南县相市乡对一处大型拍卖物进行现场交付。
2012年,盛某等8人在衡南县相市乡合伙经营一家采砂场,因融资发展需要,盛某等8人对外借款四十余万,后该采砂场经营不善无法偿还欠款,盛某等人陆续被起诉到衡南县法院。法院判决后,因盛某等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债权人冯某某等向衡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盛某某等人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并将该案所有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又多次实地走访,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其它可供执行财产。为最大程度的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合伙的采砂场进行评估拍卖,后买受人以44200元竞得该采砂场。
因该采砂场的交付不仅涉及到案件双方当事人及竞买人的合法权益,还牵涉的周边村组利益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维稳压力较大。为确保拍卖物顺利交付,2018年5月,衡南县法院提前做好周密部署,制定交付方案,并积极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获得了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国初担任本次交付行动的现场指挥长。
执行当天,因采砂场机械设备种类多、拆卸难度高、占地面积大,给现场交付带来了不少困难。在谢国初的统筹指挥下,全体执行干警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特别注重做好与当地村民的沟通解释工作,现场交付秩序井然。最终,经过三天的仔细清点,整个交付行动顺利完成。
为保证整个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衡南县法院邀请政法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参与、监督执行过程,衡南县公安局出动10名特警协助维持执行现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