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加强联合惩戒措施,以“拒执罪”将被执行人杨某(女性)抓获后移送石鼓公安,精确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成功解决一个因赠与行为撤销后而产生腾退房屋的难题。
段某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3年将一笔巨款无偿赠与杨某,妻子段某发现后于2015年10月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法院依法支持了该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段某于2016年申请强制执行,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城区和乡下都各有一套可供居住的房屋,故依法对城区的该套住房进行了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杨某近60多岁的父母带着孙子居住在城区的住房内,老人们情绪非常激动,对法院送达的评估拍卖裁定均置之不理,对上门做工作的执行法官更是出言威胁,甚至扬言如果要拍卖房屋就要以命相抗,而被执行人杨某则躲藏在外,避而不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黄某更是多次到法院吵闹且扬言上访,要求交付竞买到的房屋。
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执行法院积极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争取相关的支持,形成执行合力,并将被执行人杨某抓获,以“拒执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执行人父母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多次来法院主动承认错误,积极主动配合执行法官,连夜将拍卖房屋清空腾退,法院成功将该房屋移交给买受人黄某。自此,一起拒执腾退房屋的难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