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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以“送法下乡”助推“精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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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飞  发布时间:2018-06-21 17:25:03 打印 字号: | |
  推进精准脱贫攻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时期,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凝心聚力,投入大量的资金、物资等,为贫困群众“输血”,解决迫切的生产生活之需,增加获得感,而且更要注重有针对性地扶志与扶智,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责无旁贷。 

  今年以来,受组织委派,我作为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在衡南县鸡笼镇灯塔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我时常看到贫困群众尝到了勤劳脱贫的甜头,真切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他们走上了脱贫奔小康之路,越干越有劲头。但也有一部分群众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正确指引,陷入“地下六合彩”、高利贷、赌博等漩涡,精准脱贫的小康之家因此致贫。对此,我们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确保群众村民不再因法律意识缺失而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掉队。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普及力度。衡南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结合乡村特点,制定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衡南县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精选》和《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诉讼指引》,进村入户,送到群众手中,并以走访的形式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常见的“地下六合彩”、高利贷、赌博等现象,联合县广播电视台,通过“村村响”向广大村民播放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为村民提供正确的行为指引。

  二是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衡南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积极与派驻地人民法庭沟通联系,有针对性的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推进巡回审判,让法官多下村,群众少跑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引领农村尊法、守法风尚,为建设法治乡村保驾护航。

  三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新体系建设。衡南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化解村民纠纷和保障村民权益的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司法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落地生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才能激发活力,形成合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贫穷的土壤。幸福美好的生活不会从天而降,脱贫致富终归是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来创造。随着脱贫攻坚日益深入,我们法院驻村扶贫工作队要更加坚持问题导向、对症施策,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和更超常的力度,着力提高群众村民的法律知识和权利意识,坚决清除侵蚀群众村民利益的非法土壤,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