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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看执行 阳光执法获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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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芬芬  发布时间:2018-06-22 09:50:31 打印 字号: | |
执行现场
  衡阳法院网讯:6月21日,衡阳中院在衡阳市环城南路对一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强制清场执行行动,并特别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监督执行。代表、委员共同见证了执行行动全过程,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严格、规范、透明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悉,衡阳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2月16日作出(2016)衡仲裁字第50号裁决书,裁决衡阳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日内向衡阳市雁峰区文化馆交付位于衡阳市环城南路衡泽大厦北临环城南路、东靠林隐酒楼拆迁安置的房屋340平方米,但衡阳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交付义务,衡阳市雁峰区文化馆遂向衡阳中院申请执行。衡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书确定的义务。衡阳中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并于2018年5月14日在被执行人公司处张贴了腾房公告。逾期后,被执行人仍不主动履行交付义务。

  6月21日下午,衡阳中院组织十余名干警,在被执行人未到场的情况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开展了强制清场执法活动,并将清场后的房屋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