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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面临拒执罪追究 主动履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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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18-06-27 08:32:25 打印 字号: | |
  雁峰法院注重发挥“拒执罪”威慑作用,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6月22日上午,被执行人欧某来到承办法官办公室送来了十万元执行款,并表示剩余款项将如期兑现。

  吕某与欧某发生合伙纠纷,雁峰法院判决欧某偿还吕某投资款及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共计19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欧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迫于无奈申请人吕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欧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欧某长期躲避执行,2017年因拒不如实报告财产状况被处以15日拘留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欧某于2017年年底在某法院已领取执行款95万余元,但对该院该案拒不配合执行,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已符合拒执罪的条件,承办法官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欧某慑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承诺先赔偿10万元,剩余款项待收回到期债权后全部偿还给申请人。

  据悉,自2018年雁峰法院打响“决胜执行难战役”以来,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合公安、检察院共同发力,不断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共司法拘留9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8人。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