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金桥法庭于立案当日迅速调解了五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且案件系当场兑付,此举受到了当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称赞,也为辖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014至2016年,原告黄某甲、谢某、全某、费某及黄某乙五人为被告祁东县金桥某新型环保建材厂运输环保砖。2016年8月24日,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黄某甲、谢某、全某、费某及黄某乙五人3140元至30280元不等的运输费。五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公司要求其支付上述运输费无果,无奈之下,2018年8月15日,五原告以该环保建材厂为被告起诉至祁东法院金桥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在立案接待五原告时,仔细查看了各原告手中持有的相关证据后,随即联系了被告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了此事。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半个小时后被告祁东县金桥某新型环保建材厂即安排工作人员带着现金来到法庭,当场结清了五原告的运输费用。五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因此案结事了,当事人和当地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