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下午16时,祁东法院金桥法庭负责人汤运芳和庭里同事一道前往祁东县人民医院第五住院部五楼为身患尿毒症的申请执行人张某甲办理执行兑付手续,此举让申请人及其家属极为感动,并对法院工作进行了高度赞扬:“原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祁东法院能通过执行救助的方式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了,等明天这笔钱到账后我马上用它交医药费!”
申请执行人张某甲于2011年受被执行人张某乙雇请前往河南商水前杨庄船糟雨棚工地做工,后双方经结算,张某乙尚欠张某甲工资款6000元并出具了欠条。此后张某乙一直未支付,张某甲无奈遂于2013年3月向法院起诉,法院于同年5月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张某乙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张某甲支付工资款6000元。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张某乙拖欠类似的农民工工资款较多,且其名下无存款、房产及车辆,承办法官遂责令其分批次逐个偿还数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款。2018年8月,承办法官在得知申请执行人张某甲身患重病后,果断报请执行局领导批准,从县法院在县政府争取到的执行救助基金中拿出6000元对申请执行人张某甲进行先行垫付。因张某甲正在医院进行治疗,不便于到法院办理相关领取手续,承办法官便前往其病床前为其办理了执行兑付手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自开展决胜执行难工作以来,祁东县法院全体干警不怕艰辛、努力拼搏,上下齐心、自觉行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协同作战、执行攻坚克难,成效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