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法院归阳法庭审结了一起的特殊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原告蒋某与被告雷某系朋友关系。蒋某于2017年6月、7月分二次每次打款共计85,000元至原告在建设银行的账号,此后,雷某未予返还款项。原告蒋某认为,被告虚构能够购买量子产品的事实,通过汇入其账号现金便可获得积分,骗取原告现金,属于非法传销行为,故诉诸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上述现金。被告雷某辩称,对原告转账85000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被告不同意返还。原告蒋某之所以汇款,是经被告丈夫的同学介绍分享深圳龙爱量子产品给原告,原告不够级别,其购买85,000套餐必须经以被告名义在网上购买积分不知道操作流程,所以将钱打入被告账户内,被告又将此款打入比被告更高级别人的账户内。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祁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雷群英诱使原告蒋小军购买所谓“量子产品”, 要汇款至其银行账户内,才能在其提供的网站上积分,是典型的非法传销行为,其取得没有合法依据,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85,000元,于法有据,对原告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被告辩称,是否构成非法传销需要公安机关认定,且在收到原告的存款后,被告又转入了比被告更好级别的自然人账户内,被告没有返还义务,被告的辩解意见,于法相悖,不予采纳。其在返还原告存款后可另行向相关自然人主张权利。案经调解无效,祁东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雷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蒋某现金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