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法院黄土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原告陈某某,今年80余岁,生有两子两女,因婆媳关系紧张致使大儿子不赡养年迈母亲。无奈之下,原告遂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和复杂性。如简单机械的判决不但不利于矛盾的解决,还可能导致矛盾的激化。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承办法官本着以法官职权探知主义原则,积极与镇、村两级基层组织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多次进行走访调查、调解,最终本案当事人一家冰释前嫌,原告撤回了诉讼。
本案即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有效的化解了家庭矛盾,体现了法官职权探知主义和基层组织合力对家事纠纷化解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