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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绣花精神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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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易达 周亚平  发布时间:2018-09-25 16:05:11 打印 字号: | |
  “喂,小邓!胡某已经按你们双方的调解意见准备好8.8万元,你明天到法庭来签署调解协议吧。”

  “好,我明天上午来。”

  6月28日晚上10点12分,邓某终于接通了电话,并答应第二天来法庭签调解文书,我也如释重负,这个棘手的离婚案件终于要调解好了。

  2017年6月,邓某因意外失去一对尚未出生的双胞胎,之后性情大变,精神反复无常,整晚不睡觉并要求在外工作的丈夫胡某陪她聊天,被拒后就以离婚相威胁,甚至以死相逼。胡某及其家人多次送她去医院治疗,均被邓某拒绝。今年6月初,胡某不堪其扰到法庭来起诉离婚。

  立案时,为全面掌握案情,我耐心听取胡某的意见,了解双方离婚的原因。后在传唤邓某到法庭来领取诉讼文书时,邓某以患有精神病为由,拒绝签收文书;当我要求她提供相关病情证明时,她闪烁其词并拒绝提供病例单和检查结果,还再三要求法庭撤销“错误”受理的案件。后来又接触了几次,我感觉邓某不对劲。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又实地走访,发现邓某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家里只有一个说的上话的姐夫王某在镇上做生意。我又找王某了解情况,原来,胡某、邓某结婚后感情一般,特别是流产后,邓某性情大变,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两人闹离婚因邓某要求胡某赔偿20万元未果而来到法院。

  摸清双方的分歧后,我决定从邓某“下手”,以王某为突破口,并联系邓某的父母一起做邓某的思想工作,慢慢的邓某态度有所改变。

  后来,邓某向法庭申请对自己做精神病鉴定,为稳定邓某的情绪,我同意了该申请。结合邓某提供的鉴定资料和门诊病例单等,我还对她服用的常用药用途和单价在网络上查询,预估她一年维持治疗的费用。

  另一方面,我又有针对性地做胡某的思想工作,就这样,通过持续多日的单方调解,多方调解,双方基本达成一致离婚意向,胡某还同意支付8.8万元治疗费给邓某。

  本以为案件就这样圆满结束,谁知到签调解协议的时候,邓某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我又多次微信联系邓某、要求王某帮忙联系等等,均没有音讯。找不到人,前面的所有工作都将白费,后来的这段日子,每天上班、下班,只要有空我就电话、微信联系邓某,直到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