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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在租房中容留多人吸毒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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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志红  发布时间:2018-12-12 15:54:23 打印 字号: | |
  众所周知,毒品对人对社会的危害都是不言而喻的。但一些“瘾君子”依然沉迷于其中不能自拔,不仅自己吸毒,还容留他人吸毒,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案件,以被告人刘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刘某之前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过,但是依然抵挡不住毒品的诱惑,于2018年7月两次在其母租住房内容留三名吸毒人员在房内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两次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刘某因吸食毒品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情节、性质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