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由衡阳中院和市妇联联合主办的衡阳市婚调委“人和家兴”四级平台建设专题工作交流培训会在市中院举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经伟指出,市中院在2016年就制定了《关于在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审判工作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2017年3月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婚调委具有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民事案件中的社会效果非常明显。
张经伟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全力支持和保障婚调委开展工作,在硬件配套设施、人员、经费上加大落实力度。要发扬优势,吸取经验,补强短板,做好诉调对接,积极打造婚姻家庭纠纷民事案件的“衡阳模式”。
会上,市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张华清对新出台的《衡阳市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并从调解的情感、心态、技巧、程序、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授课;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彭迪以《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为题进行了授课。
会议现场向各县(市)区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了授牌。
市妇联、市综治办、市中院民事庭、各县(市)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与民事庭庭长、各县(市)区妇联分管维权的负责人以及全市婚调委专职调解员等人参加了会议。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红玲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