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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思悔改无证生产、销售假药再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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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移贵  发布时间:2019-01-28 11:01: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以被告人周某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年9月16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没有取得职业医师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了七包自制的胃药卖给被害人徐某某,收费910元,后被害人徐某某在服用被告人周某某开的胃药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2018年9月30日,祁东县食品药品工商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在被告人周某某住处查获其自制胃药14包。经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自制胃药应属于假药。另查明,2017年4月11日,被告人周某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祁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为了贪图利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某曾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本院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又犯本罪,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周某某另具有自首、案发后积极退赔并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法定或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