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白地市法庭紧密配合,成功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同时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周某甲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离婚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周某乙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决,刘某某向周某甲支付小孩抚养费600元/月至小孩成年时止,并支付小孩医疗费10,604元;周某甲、刘某某共同欠周某乙30,000元,由两人各偿还15,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甲、周某乙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白地市法庭彭法官前往刘某某家中,得知刘某某外出务工,暂时无法执行。针对刘某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祁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彭法官得知刘某某回家的消息,立即前往刘某某家中找到其进行沟通协调。考虑到周某甲为刘某某前妻,周某甲与周某乙为兄妹关系,为避免双方矛盾加深,彭法官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地析理说法,尽力做通刘某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然而,刘某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彭法官及时向执行局申请予以支持,在执行局干警的全力协助下,将刘某某从其家里带至祁东县人民法院。经过轮番劝导教育,刘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当场将款项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