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上午,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凯传、张峰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本案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欧阳赏莲,市人大代表彭琪临案听审。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被告人张凯传担任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陈家组组长。2010年以来,被告人张凯传、张峰、张伟、张帆、张志成、张家龙和张家礼(在逃)、张小龙(在逃)等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张凯传为首要分子,其余被告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蒸湘区呆鹰岭镇常年横行乡里,随意殴打百姓,破坏村组选举,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侵占集体利益,涉嫌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事实,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凯传、张峰、张伟、张帆、张志成、张家龙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张凯传、张峰多次无故殴打他人,分别造成1名被害人轻伤,3名被害人轻微伤,损毁他人财物,占用集体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张帆随意殴打他人造成1名被害人眼部轻伤,参与损毁他人财物;被告人张伟持凶器冲击村组选举会场,参与损毁他人财物,被告人上述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志成、张家龙任意占用集体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