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诉与被告常宁市海阔天空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告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腾空房屋交原告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通过调解,被告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在法院监督下,自觉履行义务,将占用十年之久的房屋腾空交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使用,化解多年积怨,及时缓解机关办公用房紧张。
2007年7月19日,原常宁市粮食局与杭州海阔天空浴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使用的闲置的国有资产租赁给杭州海阔天空浴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07年6月1日,杭州海阔天空浴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租赁方同意下将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被告常宁市海阔天空休闲娱乐有限公司。2010年7月26日,原常宁市粮食局同意被告常宁市海阔天空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被告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经营,在承包经营中,两被告人之间出现纠纷,至今双方处于诉讼过程中。2019年5月,原常宁市粮食局与商务局合并成立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原常宁市粮食局办公用房及所租赁的房屋划转给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作为办公用房。在巡视过程中,省委巡视组对该房屋的用途提出了整改要求。
2019年7月23日,原告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常宁市海阔天空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和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腾空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为了化解矛盾,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确保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成效,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常宁法院在立案后第二天便向被告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送达了先于执行裁定书,并组织进行先于执行。在强有力措施的震慑下,被告同意搬迁已占用10年之久的房屋。2019年7月29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被告常宁市禧隆商务酒店腾空了所占用的原常宁市粮食局办公用房,并交给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使用。目前,该案诉讼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