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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法院:从重判处一起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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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少荣、刘威  发布时间:2019-08-09 08:3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常宁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段某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案进行宣判,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常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起,被告人段某明知继女系幼女,趁妻子不在家时,对继女多次进行猥亵、强奸。该案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常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