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院网讯:2019年11月26日,我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何智深、辅警甘昭润、雷鹏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对被告人尹均华进行提押前安全检查时,辅警甘昭润在被告人上衣左边口袋中搜出一把灰白色的锋利铁片,成功处置了一起被告人企图在开庭时自伤自残的事件,确保了庭审安全。
2019年11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审理死刑复核被告人尹均华抢劫杀人一案。法警支队指定司法警察何智深带队,辅警甘昭润、雷鹏共同执行押解值庭任务。上午8时40分左右,三人抵达羁押被告人尹均华的衡阳市第二看守所。辅警甘昭润在对被告人尹均华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从尹均华的上衣左边口袋搜出一把灰白色长约6~7厘米宽约4厘米的铁片,该铁片经过打磨锋利无比,对人身可构成致命伤害。甘昭润见状立即当场予以收缴并告知带队警长何智深。何智深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他一面要求甘昭润、雷鹏两人严格看管被告人,一面向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值班领导及我院支队领导汇报了此事。
省高院视频提审后,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建军随即对该被告人进行了调查问话。被告人声称自己在2018年得知被判死刑后,情绪一直不稳定一度萌生自杀的想法,并逐步开始筹划实施自杀计划。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他私藏了一块劳动作业后剩余的铁片,通过多次打磨后确定了刀片锋利度能够达到致死的程度后。但由于押解法警及时发现并收缴了刀片,他的自杀计划未能付诸于实施。目前,被告人尹均华已被安全押回衡阳市第二看守所。
该起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理,充分反映了我院法警何智深、甘昭润、雷鹏三名同志在押解过程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避免了一起被告人自伤自残事故,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威严、维护了审判机关的良好形象,也充分展现了人民司法警察强烈的责任意识、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过硬的处突本领,值得广大司法干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