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衡南法院执行局青年干警蒋云志拿着快递小哥递过来的包裹,看到寄件人是河南驻马店的武某,心想这不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申请执行人,现在案件都已经执行完毕,他还有什么材料要寄来?带着疑惑撕开了包裹,一面印着“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几个大字的锦旗清晰地映入眼帘。顿时,蒋云志心中有一股暖流涌入全身,自己的辛勤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当事人的无端指责、自己的劳累辛酸,在此刻都化为泡影。
是什么事情能让这位河南小伙不远万里特意邮寄一面锦旗送给蒋云志?武某是一名家住河南、年仅26岁的货车司机,在一次货物运输过程中,途径衡阳时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二审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需赔付武某保险赔偿款。武某因某保险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于2019年9月9日向衡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当天,武某未携带二审判决书及其送达证,需到衡阳中院复印上述文书,因而,武某到达衡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已临近下班时间。一般执行案件的程序是承办人签收案件后,再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诉讼文书,在执行标的款到达法院执行案款专项账户后,申请执行人再向法院出具领条和个人账户信息。蒋云志在数字法院系统签收该案后,发现武某居住在河南驻马店,考虑到其往返经济成本过高,便立即与武某电话联系,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让武某填写领条及银行账户信息,并准备好领取标的款所需要的材料。等所有事情都忙完,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当问到蒋云志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有何感想时,他微笑地说到“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只是在时刻践行着院、局领导的教诲——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如果有幸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这无疑会为我的工作注入一针强心剂”。这一简单朴实的话语,是对司法为民的诠释,也道出了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