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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法院多措并举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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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海军 罗忠  发布时间:2019-05-29 10:04:2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衡东县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坚持改革创新,多措并举,青少年维权工作卓有成效。2019年3月,该院少年法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荣誉称号。主要做法是:

       一是宽严相济,确保罚当其罪。在把好事实关、法律关的同时,加强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的沟通,通过学校、村委会、社区等组织多角度了解其成长历程及平时表现。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真诚悔罪,又有较好监管条件的,尽量适用非监禁刑,避免交叉感染。对于不宜适用非监禁刑的,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其犯罪动机、心智成熟程度等因素,依法审慎把握惩处力度。2016年-2018年,该院共审结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0案96人,无一改判或发回,无一申诉或上访。

二是寓教于审,以期迷途知返。坚持“圆桌审判”,落实“温情审判”模式,通过谈话式审判方式,营造温馨和谐的庭审氛围,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恐惧和抵触情绪。针对未成年被告人普遍缺乏关爱,不愿沟通等特点,让其多说、多表达,用随和诚恳的态度拉近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为将迷途少年拉回正途奠定心理基础。优化审判组织,由具备丰富社会阅历且有责任心的女性法官担任案件承办人,邀请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近年来,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参审的人民陪审员中,80%为女性。

三是延伸帮教,预防再次犯罪。案件审结后,积极采取延伸帮教措施。对被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通过陪同家属接其出狱、定期回访等形式进行帮教。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建立“一档五簿”,将帮教回访工作、法律宣传工作等全部活动记录在案;构建由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等组成的综合帮教网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近来来,该院对未成年犯走访、回访率达到95%,所在地区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不到2%。

四是扶贫帮困,传递司法温度。坚持人文关怀,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在救助对象确定、救助资金发放上,适当向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被害人倾斜。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依法对有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近年来共减免相关诉讼费用15万元。2012年成立“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孤、助守等一对一未成年人关爱帮扶活动70余次。捐款设立“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基金”,该基金自2016年成立以来,共向有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家庭捐款捐物8000余元。

 
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