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已然成为一种流行趋势。尤其临近春节,可能“胖了三斤又三斤”。不运动不节食,又能快速减肥瘦身,这是很多减肥者梦寐以求的事。有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到了商机,便利用互联网,在线上销售减肥药,未曾想那些减肥“神药”竟是有毒有害的。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法院查明,2016年上半年,黄某(已判刑)通过QQ减肥、保健群在网上销售含有西布曲明、酚酞成分的三无减肥食品胶囊,减肥药力强,瘦身速度快,但副作用很大,吃后有厌食、口渴、尿多等不良反应。同年6月,被告人梁某明知这些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酚酞(国家禁止非法添加到保健品)成分,却仍然帮助黄某将这些减肥胶囊运输分送给客户,并提供账号收取、转移销售货款,共违法所得1176392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提示:减肥莫图快,健康才是美。酚酞是一种化学制品,主要用于医药泻剂和合成塑料制造,口服后会刺激结肠,阻止肠液被肠壁吸收进而引起腹泻,甚至危害神经系统,属有害物质,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西布曲明是西药,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它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危害严重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