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祁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太和堂镇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2019年12月4日,祁东县公安局民警在太和堂镇某村附近摸排吸毒人员线索过程中,得知被告人黄某某家中有毒品。随后,从被告人黄某某家中查获疑似毒品麻古127粒(重12.351克)、疑似冰毒物质1包(重3.199克)。经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疑似麻古、冰毒物质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黄某某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被告人黄某某身患尿毒症,在医院透析时听从他人意见,欲通过贩卖毒品来赚取医疗费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此次巡回办案,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又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升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