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4时,原告陶某持与祁东县某快递公司签订的《承包快件派送协议书》及该快递出具的收款收据来祁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风险保证金。承办法官收悉材料后,迅速联系快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电话中得知,公司因疫情影响未能完全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但愿意与原告陶某协商处理。承办法官当即安排组织调解,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法官结合当前疫情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法有关情势变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依法可以变更合同条款的法定情形,很快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快递公司当庭向原告返还了风险保证金。该案从收到诉状材料到审结兑付仅用了一个小时。
为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祁东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成立了速裁审判团队,全面启动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该院依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简单案件交由速裁团队及时审理,复杂案件流转到业务庭。速裁团队遵循“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 工作机制, 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天调解、当庭宣判,在充分保障被告权利的同时,有效配置审判资源,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利用审判职权,达到人心稳、民心稳、社会稳的工作目标。